关于我们
CNAFI 职责
CNAFI 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治理的决策部署,主要职责包括:
依法对金融行业(不含证券领域)实施统一监督管理,涵盖机构监管、行为监管、功能监管、穿透式监管及持续监管,确保金融行业合法稳健运行。
开展金融改革、对外开放及监管有效性研究,参与制定金融业发展战略规划。起草并修订银行、保险及金融控股公司的相关法律法规,建立健全金融机构监管体系。
制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政策和制度机制,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,建立投诉处理体系,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,提升金融消费者权益保障水平。
审批银行、保险、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机构,监督其公司治理、风险管理、内部控制、资本充足率、偿付能力、业务合规性及信息披露情况。
组织开展金融机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测,进行风险及合规性评估,依法调查违规行为并实施行政处罚。
负责银行、保险及金融控股机构的监管数据收集、整合与发布,承担金融业综合统计职责,确保数据透明与行业稳健运行。
推动金融机构科技监管体系建设,制定监管科技政策,搭建监管科技平台,运用技术手段加强风险监测、分析、评估及预警能力。
对金融机构股权结构实施穿透式监管,建立股东监管机制,审核股权变更,调查最终受益人及相关方,确保所有权符合法律法规要求。
负责货币发行、支付清算、征信、反洗钱、外汇及证券市场之外的金融执法工作,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,调查金融违法行为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
牵头制定金融机构恢复与处置机制,与相关部门协调提出政策建议,并监督实施,维护金融体系稳定。
负责非法金融活动的防范与打击工作,建立监测预警系统,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开展风险防控,整治跨行业、跨区域及涉及新金融产品与业务模式的非法金融行为。
统筹建立地方金融监管体系,加强对区域金融监管的指导和监督,推动地方政府履行金融风险处置职责。
监管金融机构的信息技术外包及与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合作,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,实施整改措施,确保合规运营。
参与全球金融监管事务及国际规则制定,推动国际金融交流合作,加强与国际监管机构的沟通协调。
负责党中央、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。